自2021年9月1日起出生的婴儿起 , 将该子女(新生儿及按「收养特例法」规定不满6岁的儿童)户籍登记在公州市 , 且以子女出生(收养)日为基准 , 父或母在该市持续登记户籍满1年者
分在第1次发放日后每满1年分次发放子女(新生儿及按「收养特例法」的收养儿童)、父或母等须在出生奖励金最终支持完成前持续在公州市辖区内登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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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以本人名义手机加入公州Pay应用。
邑·面·洞(出生申报时申请)或在线申请( 政府24 www.gov.kr立即前往)
出产服务综合处理申请书 下载
子女(新生儿及按「收养特例法」不满6岁的儿童)、父或母等须在出生奖励金最终支持完成前持续在公州市登记户籍,若迁出至其他地区则不予支持出生奖励金。
邑·面·洞,人口政策科(☎041-840-8754)
在公州市进行出生登记的所有新生儿
相当于10万韩元的全国通用商品券
在邑·面·洞办理出生申报时领取
通过与(财)Soulbrain나눔财团签订业务协议进行支持。
在公州市申报出生的婴儿
自201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起支持
相当于10万韩元的出产相关用品
支持物品可能因情况而变更
在邑·面·洞办理出生申报时领取
通过与三星新村银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支持。
2016年5月18日以后在公州市申报出生的婴儿
以新生儿名义开立存折时,每人支持10万韩元
前往三星新村银行申请